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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经信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4〕116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以企业自愿为原则,在8个行业中择优选取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每个地方推荐企业数不超过1家。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并附光盘)请于2014年8月25日前报送我局(能源与循环经济科)。申报材料中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污染物排放达标和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