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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市工业企业技术 创新、技术改

时间:2023-04-26 02:45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市直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扶持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根据市经信局、财政局《揭阳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5修订)》(揭市经贸[2005]47号)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15年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揭阳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5修订)》的规定。 
    (二)与所申报的项目无直接关联的银行借款以及随借随还的银行借款等不予贴息。经审核认定的项目贷款,贴息时点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已发生的贷款利息; 2015年的利息发生数需凭银行出具的贷款利息单(或相关凭证)申请贴息资金。
(三)各建制县(市、区)申报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不超过2个,非建制区不超过1个。
(四)2013年、2014年获得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扶持的企业不予支持。
    二、申报材料 
    企业必须按《2015年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计划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提供相关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三、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企业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所在地经信局,由所在地经信局、财政局审核后,汇总并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局、财政局;市直企业直接向市经信局、财政局申请,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