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事项
审查、报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二、主办机构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评审机构:赛宝认证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深圳分中心)、广东省信息中心
三、法律法规依据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信部信〔2003〕142号)
四、审批范围和条件
1、审批范围:省内凡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
2、审批条件:
⑴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⑵具备规定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和注册资金、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⑶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监理工作业绩。
五、办理时限
按照每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部资质办”)统一部署安排。
六、办事流程
评审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1、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2、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
3、出具评审报告,签署评审意见。
经评审合格后,评审单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资质申请。其中:部(临时)资质申请,由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资质办审批。地方(临时)资质申请,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资质办备案。
七、申报材料
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下列材料: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本单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八、受理地址、咨询电话
1、赛宝认证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莞庄路110号
电话:020-87236606
传真:020-87236230
2、中国软件测评中心(深圳分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深圳软件园T3栋1楼122室
电话:0755-26745016
传真:0755-26745459
3、广东省信息中心(只受理地方临时资质申报)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9号楼
电话:020-83134741
传真:020-83134741
九、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20-83344281
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由评审机构与申请单位协商认证技术服务费用。
十一、申请表格名称、格式文本及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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