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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政府网站评估和行政 许可事

时间:2023-04-26 02:51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发〔2008〕9号)和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42号),同时结合《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粤府办〔2010〕15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2010年政府网站评估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测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9月份进行日常更新和运行监测,10月份进行正式评估。

    二、评估方式

    我委已制定了《2010年广东省政府网站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今年将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按照该指标体系对网站进行考察评估。除采用互联网评估方式之外,有部分评估数据需要各地市、各部门报送,同时为客观反映各地市各部门网上办事水平,今年还将对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情况进行评估。此外,关于新增的网站安全指标,以《关于开展广东省政府网站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电政〔2010〕579号)的检查结果为准。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市、各部门提供行政许可事项相关资料。

   1.请各地市、各部门对本市、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填写《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可在下载)。

   2.对各地市的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测算范围为市本级政府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部分地市未纳入本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工商、地税、质监、药监四个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事项,不包括非许可类审批事项。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海事、国税、气象、检验检疫、烟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情况暂不列入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测评范围。

   3.对省直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情况评估以省政府87号、106号和125号令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为基准。正式评估开始前,如省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有所调整,则以新的目录为准。

   4.各地市、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情况统计表》中所填的依据文件还需提供副本。

  (二)请各地市、各部门提供非行政许可事项相关资料。

请各地市、各部门对本市、本部门的现行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情况统计表》。

  (三)请各地市、各部门提供有关自查数据。

请各地市、各部门对本市、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发布信息年度新增量、网站办理服务事项的总件数、服务事项的总件数、网络化公众参与量、互动答复量等数据进行统计,统计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并填写《广东省政府网站评估数据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