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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时间:2023-04-26 02:46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解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发展现状,我委决定对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情况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粤府〔2007〕95号)精神,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行业公共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通过本次调查,评选推荐一批支撑力强、绩效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服务标杆平台,并为2011年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招标专题征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调查对象

    省内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指面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以共性技术支撑为主的公共服务的机构及其服务体系。

    三、调查内容

    平台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能力、服务对象、服务绩效、发展前景等,详见附件表格。

    四、调查组织方式

    (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省软件评测中心)负责本次调查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各地市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调查工作,协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全省情况进行收集和汇总,形成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报告,提出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服务标杆平台候选名单。

    (二)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调查工作,组织调查对象填写调查表、提出初审和推荐意见,并汇总上报。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本次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对候选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服务标杆平台进行材料核实、补充和实地考察。

    (四)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按有关要求填写调查表(附件1)(电子文档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附上相关材料(情况介绍、发展规划、服务绩效等)。拟评为标杆平台的,必须有5家以上用户出具评价意见(填写附件1之表5)。

省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填写调查表交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

    五、调查时间

    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25日前将本地区调查对象的调查问卷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汇总送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省属企事业单位直接上报的,请于10月20日前送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