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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局 揭阳市发展改革局等15部门

时间:2023-04-26 02:47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住建
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局、国资监管机构、文广新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供电局,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等14部门《印发2015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5〕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经信局等15部门联合制定了《2015年揭阳市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经信局 市发展改革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 市国资委 市文广新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揭阳供电局
                                              2015年6月8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林映清,联系电话:8768334,传真:8235329;市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陈逸华,联系电话:8221475)
 
2015年揭阳市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进行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根据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5〕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揭阳市节能宣传月的主题为“节能提质 绿色发展”,低碳日主题为“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份,6月15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组织机构
由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文广新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揭阳供电局等部门联合主办,市节能监察中心等有关单位协办。
四、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节能宣传与促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
以全国低碳日活动为契机,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减碳活动高潮。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五、主要活动
(一)2015年揭阳市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6月15日上午10:00-11:00。
2、活动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风广场。
3、活动内容:启动仪式  节能节电节水、低碳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二)组织参加2015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绿色数据中心节能创新工作交流会。
动员组织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电机使用企业、部分纳入省万家企业代表参加2015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绿色数据中心节能创新工作交流会。
(三)全国低碳日活动。
组织开展“低碳日”宣传活动,在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相应组织宣传活动。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在各地、各企业中宣传国家、省低碳发展相关政策,以贴近群众、互动体验的方式,普及低碳发展、低碳生活方式、消费模式相关知识,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引导企业、民众践行低碳理念。
(四)节能低碳公益宣传活动。
在节能宣传月期间制作节能低碳公益广告,协调揭阳广播电视台在节能宣传月期间连续播出,并于6月15日启动仪式当天,会同市有关单位在纸质媒体积极宣传节能低碳有关知识,联合揭阳电信、揭阳移动、揭阳联通三大运营商发送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生活常识的公益短信,将宣传月主题及节能相关知识发送至手机用户,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工业节能助力活动。
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以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为主要内容,组织举办电机能效提升培训班。
(六)公共机构节能助力活动。
6月15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倡导办公人员采用绿色低碳的办公方式,通过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和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在办公区采取停开空调、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措施。同时,将传统媒体宣传与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大力推广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举办报告会、现场会、印制并发放节能宣传画报等多种形式,持续扩大宣传影响力。
(七)建筑节能助力活动。
结合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要求,组织市相关协会联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广泛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培训及宣传活动,印发《建筑节能知多D》宣传手册,积极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普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知识,营造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八)交通节能助力活动。
结合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交通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的要求,围绕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情况,在部分市主要公交站、公交车上循环播放绿色低碳交通公益广告宣传,宣传我市绿色交通建设成效,倡导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出行,积极营造良好的绿色交通发展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要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弘扬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荣的生态文明理念,普及节能低碳知识,宣传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二)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广节能减排低碳的先进经验,在企业中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鼓励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推广。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节能减排低碳的公益短信。
(三)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从自身低碳发展实际出发,围绕全国低碳日主题,在低碳日前后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经验宣传与交流活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着重宣传低碳先进典型代表,在全社会形成低碳行动热潮。
(四)各地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极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广泛传播节俭节约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2015年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工作方案》。要组织各类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形成节能减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常识,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各地教育部门要要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情、能源资源形势、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学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创意创作,牢固树立和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低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六)各地科技部门要通过推介交流等活动宣传推广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再制造产业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宣传国内外节能减排低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低碳科技意识和能力。
(七)各地环保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向全社会普及环境道德水平,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强化环境法制观念,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理念和生态道德观,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八)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传播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大力宣传新建建筑节能工程、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工程,展示建筑节能取得的良好效益。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宣传新建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标准保障性住房的先进经验。开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活动”,引导绿色装修。开展“建筑节约用电活动”,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倡导减少室内空调开启时间,促进节约电费和节能减排。
(九)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节能低碳行动,要以“绿色交通引领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为主线,大力宣传水运能效、大宗散货运输北江项目、清洁能源利用、绿色交通城市、公路、港口等试点示范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应用。组织开展绿色交通进“车、船、路、港”和进校园活动,宣传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公众自身做起,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节能、绿色、低碳的出行模式。
(十)各地农业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节能减排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广泛普及节水知识,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宣传农业循环经济推动农业节水和农村环境改善成效。通过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降碳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