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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进 我省工业品

时间:2023-04-26 02:39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我省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粤经信创新〔2015〕1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积极推动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工作。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我省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
      意见》(可在市经贸网:下载)
 
 
2015年5月6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陈潮有,电话:8768230,电子邮件:jyjmj88@163.com)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进
我省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粤经信创新〔2015〕16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现就推进我省工业品牌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提升我省工业企业综合竞争力和我省工业产业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运营能力为出发点,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品牌创建、运用、管理和保护,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核心技术的工业企业品牌,全力营造有利于工业企业品牌推广运用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氛围,实现工业企业品牌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在工业领域形成一批以自主创新为支撑、具有行业主导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广东工业名牌,依托广东名牌企业的集聚、辐射和示范作用,形成一批国际和国家级名牌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并在全省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规模优势,使广东具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名牌、名标位居全国前列。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的企业达100家,示范企业15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10个。
  (三)基本原则。
  企业主导,政府扶持。以企业为实施品牌战略的核心主体,通过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发挥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以市场为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导向,积极运用市场力量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坚持政策引导,加大政府对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我省工业企业品牌发展之路。
  创新机制,政企联动。坚持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在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作用,通过企业在技术、管理、机制、人才、营销等方面的创新,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增强企业品牌建设的动力。通过政府与企业的双向互动,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市场氛围。
  质量管控,标准先行。坚持产品质量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中的关键作用,强化企业产品质量控制,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品牌。鼓励推广企业自有知识产权技术标准,通过主导国家、地方标准的制订,巩固企业在行业中的品牌地位。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品牌培育。
  继续实施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指导千百亿名牌培育企业建立健全品牌经营管理机构,对培育名单的企业实行“七优先”。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企业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
  (二)推进区域品牌建设试点。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工作部署,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产业集群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同时,着手开展我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
  (三)打造企业自主创新平台。
  重点引导具有名牌名标的工业企业通过建设自主创新平台增强品牌建设能力。建立完善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推动重点培育企业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的建设,增强企业产品开发的创新能力。
  (四)强化企业质量管理。
  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夯实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基础。引导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管理、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办法,组织质量攻关活动,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树立企业品牌。
  (五)营造品牌发展环境。
  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配合质监、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特别是侵犯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净化企业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
  (六)发挥中介机构作用。
  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在培育企业品牌、开展行业调查、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跟踪发布名牌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区域品牌建设。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分类实施品牌培育。
  围绕大型骨干企业,深入实施“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指导千百亿名牌培育企业建立健全品牌经营管理机构,对培育名单的企业落实优先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优先支持列入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优先支持承担国家各类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优先列入技术标准战略试点,优先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优先将产品作为政府采购商品,优先支持产品出口等“七优先”政策。
  面向中小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工作安排,推荐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组织有关技术支撑机构指导试点企业学习实践品牌管理体系方法,创新品牌管理模式,增强品牌培育能力。促进试点企业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运行并改进品牌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品牌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增强品牌培育能力。
  (二)加强区域品牌建设。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以产业集群为载体,开展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一是开展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引导特色产业集群,找准区域品牌培育发展目标产业,依托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形式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二是开展品牌运营管理。指导已经注册区域品牌的地区维护管理区域品牌,开展区域品牌宣传和品牌价值开发,明确使用品牌的资格条件,研究制定产业集群联盟标准,加强对成员企业使用区域品牌的管理,打击假冒和侵害品牌的行为。三是支持集群技术创新、质量检测、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支撑区域品牌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指导、组织推荐条件好的产业集聚区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五是奖励支持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
  (三)大力推广优质制造品牌。
  借助GMC认证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之机,支持品牌运营管理机构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认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培育广东优质制造商群体,打造广东优质制造集合品牌。
  (四)以研发实力促品牌建设。
  围绕高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新材料、工业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快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注重培育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省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和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企业申报技术中心,提高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改善企业研究开发、检测试验等创新基础设施条件,为企业创品牌提供实力保障。
  (五)改善品牌发展环境。
  开展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和产品质量自我声明活动,引导企业公开觉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和维护质量信誉。引导企业参与声明活动的工业企业通过产品说明书、宣传资料、产品包装等形式对产品的功能、性能、执行标准、技术特点和质量水平等特性做出承诺性明示。以食品行业为重点,推动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
  (六)开展质量标杆活动。
  组织企业争创质量标杆,参与全国质量标杆交流学习活动,推广并行工程、敏捷制造、在线质量检测控制等具有两化融合特征的管理技术,引导企业实践卓越绩效管理、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方法。
  (七)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媒体和活动加强品牌建设宣传。通过派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集中培训、建立网站、展会展示、在媒体上宣传等形式,扩大质量品牌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创品牌、爱品牌、用品牌、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4月22日